中盟案例|——记“青木芽”商标无效宣告案
争议商标: 
申请/注册号:73943525
申请人:李加财
代理公司:江苏中盟知识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撰写者:代理二部 王妍
案情简介
申请人——李加财,系江苏清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旗下有多件“清沐”酒店品牌已在市场上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而被申请人——陶俊鹏,2023年9月7日在第43类申请了一件“青木芽”商标,于2024年3月14日注册成功。
经代理人分析,争议商标“青木芽”与申请人在先注册使用的“清沐”系列引证商标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极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建议申请人对该商标提起了无效宣告程序,最终将其无效成功。
本案焦点
1、争议商标与系列引证商标是否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2、被申请人是否构成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商标?
我所理由
1、“清沐”系列商标系申请人独创的,具有极强显著性,且与申请人具有紧密的对应关系;
2、争议商标系对申请人在先申请注册的第5825588号“清沐”、第5825587号“清沐阳光”等系列商标的抄袭摹仿,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极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3、申请人的“清沐”商标经过申请人的持续使用与宣传,已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且与申请人形成稳定、唯一的对应关系;
结果
2025年3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编者按
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因注册时存在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情形,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法律程序。无效宣告能有效清除注册时就存在违法障碍的商标,确保权利基础稳固。例如,当他人恶意抢注商标或损害在先权利时,宣告无效可恢复商标的专有权,避免自身品牌被侵权风险。
申请人简介
申请人——李加财,系江苏清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清沐酒店集团创立于2005年8月,位于文化底蕴深厚的六朝古都南京,是全国质量服务信誉AAA级示范单位,是中国酒店业最受欢迎的区域性品牌酒店、中国酒店业最具发展潜力的本土酒店品牌。
清沐酒店首家门店于2005年在南京开业,历经数年的成长,清沐酒店集团现已投资管理了一百多家连锁酒店,遍布长三角地区近100座主要城市,客房总数逾10000余间,分别在上海、南京、常州、无锡、苏州、昆山、镇江、丹阳(后巷)、丹阳(界牌)、孟河、横林、邹区、溧阳、江浦、六合、扬州、张家港、泰州、姜堰、淮安、泰兴、兴化、南通、海门、通州、响水、合肥、巢湖、六安、马鞍山、当涂、和县、含山、乌江、郑蒲港等城市创立了分公司。
